Taiwan Speech Language Pathologist Union
臺中榮民總醫院復健醫學部-契約醫事技術師 (語言治療師)
惠安復健科診所-正職/兼職語言治療師
金門縣政府教育處(特殊教育資源中心)-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服務兼任治療師
奈思語言治療所-合作語言治療師
根據「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」,若雇主提供的職缺月薪未達4萬元,須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。 等同薪資未達4萬元者,禁止寫「薪資面議」。違者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罰鍰。